相关问答
撤销案件一般是针对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行为作出的,如果还没有到其他程序的话那么公安机关自己就可以作出的,如果到了其他程序,公安机关不会...
这要根据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派出所在接受报案后,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达报案人和案件主管部门。然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连同受案材料报领导审批。对于已经接受的案件应当审查,报案事实是否存在;报案事实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线索来源的可靠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受理程序是否合法。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如实立案。认为不够立案标准,或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连同受案材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1、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2、到时可以到派出所找到具体办案民警问问案件的进展,没有办理的原因,一般情况他们不会拖的,因为他们也会有业务考核,过期处理不了的案件,还要向上级回报原因的。
这要根据是自诉案件还是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后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的刑事案件撤案必须附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因此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请撤诉。对于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如果不是犯罪的,会撤销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3人已浏览
818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3,5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