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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补偿员工工资,破产的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职工工资。...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行使权利。既然已经清算完毕,就以实际数额为准,先行给付工人的工资,如果不足给付,那也只能以实际数额为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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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来判定: 其 一、如果该企业还没有注销的,可以继续以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其 二、如果已经注销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者当地劳动局申请。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补偿问题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有条件的,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终止合同补偿。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的补偿(月平均工资)。十年后,给予十个月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后的工资、经济补偿、福利等争议,劳动者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承诺的支付时间是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用人单位承诺的支付日期为劳动争议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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