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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合法送达,那就是法院程序有问题。必须先送达判决,不自动履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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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人为维护自己的债权,追讨欠款采取诉讼方式是其合法权益,无法避免。 2、法院受理后会通知你应诉,你应当按照传票载明的开庭或调解日期积极到庭参加调解或开庭裁判。但是这里你可采取几种方式:一是在开庭前主动归还欠款,促使债权人撤销诉讼;二是采取调解方式,与债权人约定多长时间、几个周期归还借款,并可视你自身的经济状况提出减免利息的要求,或以实物方式折价兑现债务;三是消极对待,比如不应诉、外逃等等,但是你将丧失胜诉权和提合理要求的机会,并导致你信誉受损,最终还是要归还债务。 3、调解或判决你归还借款,法律文书生效后经原告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对你所有的财产进行执行,执行的范围包括必须的生活保障之外的工资、物资(含必要居住条件之外的房产)。如果你未采取故意隐匿、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有还款能力拒不履行到期生效债务等行为,则法院执行时将不能采取限制你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反之你将可能被采取拘留等行政处罚。 4、借钱是应当归还的,这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虽然因借了债务,并不逃避责任,而是勤勤恳恳的去工作,努力的去还债,相信别人是能理解你的,也相信你必然能够还清债务的。
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
法院审讯案件的一般判决程序为: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上面就是法院判决单上诉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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