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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强制执行超出10年了怎么办

2024-09-20
关于已经超过十年的强制执行请求是否仍然具有效力,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细致分析。首先,当案件的司法判决经过合法程序正式生效之后,如果相关当事人在执行期内已经申请过强制执行,那么即便是当时未能实际执行到位,尽管时间过去了十年之久,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资产,他们仍有权随时重新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如果在司法判决生效后,超过两年的时间内没有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当事人将失去申请执行的法定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判决本身失去了效力。 关于强制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申请环节,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由审判员直接将执行权移交给执行员进行执行。其次是法院受理阶段,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交书面异议,而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15天之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充分,法院将会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反之,如果理由不足,法院则会裁定驳回该异议。第三步是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的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后是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执行员在接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之后,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有可能隐藏、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过程中,执行员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执行结束后,执行员还应该将执行情况制作成详细的笔录,并由在场的所有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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