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出卖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地址:联系电话: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房地产租售居间合同为例,其合同内容一般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 (1)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人、承租方)三者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应写明其身份证号码。 (2)居间房地产的坐落与情况:要写明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尤其应标明委托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号、其他权利情况等。 (3)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所约定的事项应明确、具体。 (4)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条款:这是居间合同的核心内容。对居间方未完成居间合同委托事项的,怎样退还佣金也要有明确说明。 (5)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6)违约责任:明确三方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地产转让从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到房地产权属转移过户登记以至房地产交验,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较易因外界因素和交易双方自身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故,从而造成违约。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居间业务中的特定地位更造成房地产机构难以掌握这种变故,因此,需相应设置详细条款,避免因违约条款不完善而发生的纠纷。 (7)争议解决的处理办法。 (8)其他补充条款。 由于租赁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存续时间较长,相互之间会产生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而引起的委托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责任要求也会比较复杂,如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有责任担保承租人按时交租及支付有关公共事业费用?因此在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中就这类问题应补充限制性条款,以便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1、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人民币)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
1、那该房屋产权由甲方全部持有,甲方借用乙方名义以便申请银行贷款。 2、其房屋产权属于甲方个人财产,在甲方付清贷款后,乙方无理由将产权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在遇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屋产权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