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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效力,建议直接写。双方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约的,借贷合同成立。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款项实...
有证据效力,建议直接写。双方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约的,借贷合同成立。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款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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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胜诉,在于当事人打官司的能力。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欠条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同时,当事人可以努力多获取一些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能否替代书面的借条,要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着手。如果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且亲自发出的,且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也是归借款人所有,并且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借条的证明效力。
有证据效力,建议直接写。双方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约的,借贷合同成立。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借款时,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协议,同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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