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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1.如果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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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何罪?处何刑?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该原则的确立,大大限制了法官在定罪和量刑上的随意性,有效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r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r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r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r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r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r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构成泄密罪的,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析,综合地加以判断。 2、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条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又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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