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
担保合同保证期限一般以合同上的借款期限为准,通常是借款期限与借款到期后两年之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证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未约定保证期限,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免责?:借款人与债权人串通,欺诈担保人。此时,担保人只需提供确凿的证据,免除担保责任。第二种: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这种情况违反了担保人自己的意愿。只要担保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担保合同视为无效,担保人不必承担责任。第三种:债权人在保证期内未向担保人还款的,视为自愿放弃该权利,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
同意杨律师的意见,若形成的新的意见,则在新的原合同已变更,原担保人责任解除. 另,注意时间上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第二、三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