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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规定安排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
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 自然人从劳动中获得的合法收入; 自然人的文物、书籍资料; 3、自然人的房子、储蓄和日用品。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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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又称为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顺序的特征: (1)法定性。是由法律依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亲疏程度、密切程度直接规定的。 (2)强行性。法律规定继承顺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不同情况继承人的继承利益的,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擅自更改。 (3)排他性。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只能依法定的顺序依次参加继承,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总是排斥后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4)限定性。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继承法的原则,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分为了两个顺序,其根据有二:一是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属关系的远近;二是相互间扶养关系的亲疏。具体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关系。夫妻之间有着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无论从血缘关系上还是从扶养关系上看,子女都应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是根据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与公婆、养父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而确认其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法》第12条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应由第一顺序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3.适用范围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先执行遗赠抚养协议;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依照《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来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婚子女能继承遗产吗相关内容。再婚的子女也是和初婚的子女一样具有继承权的。所以如果大家遇到了相关的问题不用过于担心这个问题。所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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