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车辆扣押后,车辆保管应注意的问题。 机动车扣押后,案件承办人应充分考虑案件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扣押的车辆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以确保车辆和车价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该条款明确了非法索债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尽管此条款宣示性意义大过实际应用价值,但从基本法的层面界定了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已超出了债务纠纷的范畴,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非法索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了价值判断依据。债权人应当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主张债权,由人民法院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债权人不通过法律途径,而是私自采取侵害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方式实现权利的,其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也妨害了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破坏了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乘用、运送物品或者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各种汽车、农用运输车、电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车组、手扶拖拉机变形运输牵引的半挂车和全挂车等”。据此可以认为,挖掘机、装载机、摊铺机等价值较高的大型施工车辆属于机动车,对这类机械的执行,确权是前提,为提高执行效率,快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司法解释中,对涉案财产确立了“占有”、“登记”的识别方法。但这部分车辆大都没有进行登记,显然不能通过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