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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范中介收费陷阱一: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
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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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六)、无证“”骗取钱财。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一、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1、写错借款人姓名。这是不少有过民间借贷经历的人遇到过的情况,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的别字代替,事后不认账。如A向乙方谢焱刚借款5万元,A故意将借条中乙方的名字写为“谢炎刚”,当乙方催款之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姓名写错,只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2、本末倒置,借条变收条。骗子居然让借款变为收回旧款,让放贷方在纠纷解决时有口难言。如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元,甲方的借款条内容为“收款条:今收到乙方5万元”,到还款日之时,甲方则会声称收到的款项是乙方还给自己的欠款,之前的借条已经丢失。3、凭空在借条上“追加”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1万元,还款之日甲方拿出的借款条上居然写明欠款11万元,此等怪事亦见怪不怪。骗子往往会在放贷时,在借条填写金额处留够空隙,在借款人签字后收回借条,并擅自添加数额,以此骗取多达数倍甚至数十倍的金额。二、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首先,应当在借款单种注明借贷双方的职责及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数额,并谨记切勿国家规定的借贷利息上限不得超过基准利率4倍,借款条应当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其次,如果明知借款人会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应当及时终止双方的借贷事宜,因为法律上对“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旧让对方借款”的行为不予保护。最后,如果还款期已过,借款人因各种理由还未归还款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还款期后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知道了民间借贷过程中有哪些陷阱,让我们感到民间借贷潜藏的骗局防不胜防,骗术相当高明,因此,出借人更应当了解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陷阱。对于民间借贷应当万分谨慎,防止稍微疏忽,让自己蒙受不白之冤。出借人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考虑能否追回债务,通过设立担保等方式保证自己的钱款能追回。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决,也可以咨询律师。
购房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陷阱比较多,但是常见的主要就是三种,具体包括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陷阱、定金陷阱以及“没收”条款陷阱。要想签订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最好事先就是有意识的采取措施来防范这些可能出现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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