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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取保候审是否会开庭的情况,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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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是否取保候审与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对嫌疑人进行审判没有关系,若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即会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2、《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上述问题对取保候审存在错误认识。取保候审的同样需要开庭审理。在非特殊情况下,凡是被取保候审的都有希望被判处缓刑或者管制、拘役。一、取保候审是案件审查过程中特定条件下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针对被告人相对宽松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实施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样需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个必由环节。取保候审必须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条件:《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问题中所谓的“实刑”:人们通常所称的“实刑”一般都是指有期徒刑,被告人被判刑以后,失去自由,需要在特定的监管场所执行刑罚。三、不需要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的两种刑事处罚形式:【1】缓刑:事实上,被判处缓刑,并不是不需要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而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附加考验期,延缓收监执行。缓刑期间(考验期内)能够认罪服法、遵纪守法的,缓刑结束后,不再收监执行。【2】管制:判处管制的,属于一种纯粹的接受社区矫正的刑罚形式。四、《刑法》对判处管制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五、《刑法》对适用缓刑的规定: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六、《刑法》规定的缓刑考验期: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案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的,那么是会开庭的。 3、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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