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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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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人民法院拘传票(供民事案件用) 被拘传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工作单位 和/或住所 应到时间 年月日 应到处所 执行人宣布: 本院依照 年月日 (院印) 本拘传票已于年月日时分送达被拘传人。 被拘传人 执行拘传情况 执行人 (本联拘传后存卷) 注:①本拘传票样式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拘传当事人时使用。 ②“执行人宣布”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决定对________予以拘传。”上述内容应由执行人向被拘传人宣布,并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 ③人民法院印章,应加盖在年月日处。 ④本拘传票应由被拘传人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在“执行拘传情况”栏中注明。 附: 拘传票是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强制当事人到庭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拘传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适用拘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被告是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 第二,必须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第三,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拘传必须使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执行人员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拘传其到庭,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
一、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人民法院拘传的程序应把握以下几点:1、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3、人民法院执行拘传时,可以使用戒具,如手铐、警绳等,将被告人强制到案,但是,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对被告人使用戒具。一般情况下,只有被告人抗拒拘传的,才能使用戒具,并且被告人到案后,讯问被告人时不应当再对其使用戒具。4、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第一,拘传时间应以被拘传人到案的时间作为起算时间,既不包括路途耽搁的时间,又要求被拘传人到案后立即讯问。第二,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这是指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或者说,每次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都不得超过12小时,而不是指拘传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2小时。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办案的需要,可以多次拘传被告人,只要每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不论累计时间有多少小时,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5、审判人员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这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以拘传为名长时间连续讯问或拘押、变相拘禁被拘传人的现象,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维护被拘传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而作出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使用拘传措施时,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二、拘传的时间是多久(1)一次拘传的时间最长为12小时,可以少于但不可超过;(2)两次拘传应当有时间上的间隔,不得连续进行。“不得连续拘传”的内涵是应当保障被拘传人维持正常生存的基本条件,不能搞疲劳讯问。所谓正常生存条件就是指必要的饮食与睡眠。之所以使用“生存条件”而不使用“生活条件”是因为对于人来讲生存条件是同一的,但生活条件则是因人而异的。对法律的理解应当采取同一性的概念,以便统一地执行。
对应当在拘传后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1)一次拘传的时间最长为12小时,可以少于,不可超过; (2)两次拘传应当有时间上的间隔,不得连续进行。“不得连续拘传”的内涵是应当保障被拘传人维持正常生存的基本条件,不能搞疲劳讯问。所谓正常生存条件就是指必要的饮食与睡眠。之所以使用“生存条件”而不使用“生活条件”是因为对于人来讲生存条件是同一的,但生活条件则是因人而异的。对法律的理解应当采取同一性的概念,以便统一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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