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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地公积金转移,首先是需要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之后才能进行办理。办理流程: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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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转移: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员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门)申请异地转移接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3)用于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他材料。同一单位多名员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成都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员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5)用于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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