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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人条件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由要求家庭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并且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
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申请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局复审,不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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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拨打028-86279999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二、初审: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理局审查,书面告知不合格的原因。三、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合格,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并说明原因。4、公示:通过审查的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实名举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在等待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六、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7、摇号选房。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到公共租赁房栏目下去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查找符合自己申请身份的相关表格,例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填写新就业大学生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详见表格)领取,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步:递交申请 如果已经有单位的申请,把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到单位,由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还要明确申请保障形式到底是货币补贴还是实物配租。 第三步:单位(街道)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自己单位内部(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四步:等市级审核后公示结果 用人单位把材料递交给区住建局进行区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再进行市级审核。确定属于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很快会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名单上(公示期7天)。 第五步:参加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市级审核机构按配租原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通告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第六步:填写受理单 确定名额后,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自助打印《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原受理区住建局领取《受理单》)。 第七步:参加公开选房 在接到选房通告后,根据通知,带着《受理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千万别错过时间,如果没有参加选房的话,将被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资格终止,而且从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可以再申请公租房保障。 第八步:签租赁合同 拿到房源后,跟所属公司、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无用人单位的,申请人与市级经租管理单位签订双方租赁合同)。
公租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受理,发行受理证明书。2、初审。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市公租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从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公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4、公示。通过再审的申请人在市公租信息网上公开,包括收入、住宅等情况,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上。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接受实名通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检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5、轮流等待。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未成立的申请人轮流进入仓库,申请人可以在公租信息网或申请点进行查询。轮流等待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宅、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自主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资料,重新审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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