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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4、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5、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6、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7、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8、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9、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违约责任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有明确合同约定的按合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责任。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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