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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寓现在限购吗?

2021-10-25
北京公寓购买限制新政:1、商业、办公项目(以下简称商业项目)应严格按计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为居住等用途。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业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业类项目,应批准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规划国土、住房建设部门依法处理。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从申请购买之日起,在北京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连续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反代理店销售类住宅或虚假宣传商店类住宅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取消登记机构,直到取消营业执照。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业类项目违反变更为居住用途的,国土部门依法规划回收土地,商业银行暂停该企业在市内所有项目的信用。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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