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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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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分) 2.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 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写明妊娠周数,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4.申请的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于申报次月支付到单位养老保险基本账户上。
(一)享受合肥生育津贴带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二)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一、首先要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二、而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职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然后再去办理就医登记表。 3、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4、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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