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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是补休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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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值夜班若是属于加班行为,不能算旷工,属于正常上班时间的可以视做为旷工。因为各单位规定不一定,故事业单位不值夜班算不算旷工需依据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来确定,通常来讲事业单位员工也需要服从单位的管理制度,听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若是因为个人原因不便值夜班要及时向领导申请调换。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值夜班是属于加班的情形,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更不能以此辞退员工。 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经常会安排员工培训且通常都是在周六或周日,请问周末参加培训是否属于加班呢? 「律师答复」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该规定,要认定为加班应当至少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由用人单位安排,二是劳动者提供工作。 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周末安排培训是否构成加班,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培训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安排。所谓安排应当考虑培训是否系由用人单位组织、是否带有强制性、不参加劳动者是否会承担不利后果。若培训是自愿性质的,员工完全可以享受,也可以放弃,这样的培训因不具有用人单位安排的性质,不能认定为加班。 其次,培训的内容是否与员工本职工作内容相关。如果是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通过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那么参加培训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应当认定为加班。但如果培训内容与本职工作无关,如一些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课程、语言培训等,通常认为是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不属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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