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丢失手机号是否需要立案处理?

2024-11-18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干涉。 根据该法第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十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并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