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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即便是有借条也可以构成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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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考察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主观故意应当以其“借款时”这一时间点为准。根据诈骗罪的行为模式,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是在取得被害人财产之前即已形成的,对行为人偿还能力的考察是贷款人在决定是否出借钱款时重点会进行考虑的因素,否认借条诈骗不能因借款人在借款后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而认定其在借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故认定本案被告人刘某某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时间点为其做期货巨额亏损已然意识到自己已无偿还能力时。
1、看情况吧“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2、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阁下,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该朋友向你借款2万元,向你提供了本人签字并按捺指模的借条,还向你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你们之间成立了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因此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如果对方在借条上明确借款用途,对方没有依借条上的承诺履行,而是转而将借款用作他途,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则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即刻返还借款,此外,因借款期限已经到期,你也可据此要求对方即刻返还借款。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借款利息,根据法律规定,为无息借款,但从你向其主张返还借款之日起,可以要求对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你可以根据借条及对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对方的财产线索,你可以一并提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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