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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处,或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会收回廉租房,或停发租赁补贴。参考法条:建设部、...
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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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廉租房租金每平方米0.94元般夫妻两口分配25至28平方米;三口之家分配35~38平方米;三代人居住分配45平方米左右 福州市还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六种情况之者其保障资格被取消承租廉租住房被收回六种情况具体:未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年上超出当地政策确定收入标准;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住房标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廉租住房转借、转租;连续6月上未廉租住房居住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三)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四)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在下列情况下将被收回:(一)承租人申请续租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条件;(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租赁或者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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