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过失行为,如生产者不知原材料有假或者不符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40条之规定,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即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按行为的性质,分别定为生产伪劣产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如行为人既生产又销售伪劣产品,则仍按本罪论处,罪名定为生产、销售伪省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是: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