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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而是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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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非常有经验,先阶段企业注册资本以股东名义进入公司验资户,拉出进账单以及对账单,最好出验资报告,虽然工商没有要求,但是验资报告还是很有用的,同时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开验资户了,可以进基本户,股东的名义进入并且以投资款名义,千万别错了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2、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这方面非常有经验,先阶段企业注册资本以股东名义进入公司验资户,拉出进账单以及对账单,最好出验资报告,虽然工商没有要求,但是验资报告还是很有用的,同时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开验资户了,可以进基本户,股东的名义进入并且以投资款名义,千万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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