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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狗的死亡造成了狗主财产减损,所以应当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另外,交通事故发生后,宠物...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如果驾驶人购买车损险的,可以要求理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狗的主人追偿。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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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据此,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车撞狗”案件而言,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等,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同时,事故有时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狗的死亡造成了狗主财产减损,所以应当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另外,交通事故发生后,宠物仅是受伤的,支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但医疗费不超过该类品种宠物的市场购买价格;如果发生死亡,根据宠物的品种价值等因素的不同,参照市场购买价格酌情核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能要求理赔。此时,狗主人可取代狗成为事故当事人。对于驾车途中与狗相撞的交通事故案件,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合理确定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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