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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口不会罚款,但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
各地计生政策不一样。应该是男女双方一年总收入的一倍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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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2006年的1月份20周岁是可以结婚的。可以领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你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什么,也不罚款 3.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你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
一、没领结婚证生小孩是否要被罚款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罚款的,也就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所以具体看你们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二、社会抚养费的特点1、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2、征收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3、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如果是没领结婚证生小孩的话,此时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私生子,按照国家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是会作出罚款的,也就是要当事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才行。此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会被罚,有这么一个规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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