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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 (1)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 (2)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目前企业的年度检验制度已经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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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1、从14年开始年检已取消,改成年度报告制。 2、2014年02月20日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合伙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及其分支组织、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公司年检。 3、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规则改革方案》提议,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公司年检改为“年报”公示规则。公司应当按年度在限定的时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看。 4、公司“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交纳给钱情况、资产状况等,公司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能够对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体检发现公司年度报告掩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5、对未按限定时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司,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能够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出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公司“黑名单”。 6、另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限定,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今后要怎样办,要等工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出台,至今为止各地工商部门仍在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出台。
不需要。2014年工商总局通知,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停止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公司、来华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公司的企业年度检查。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目前企业的年度检验制度已经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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