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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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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诉讼费是指普通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上下申请减免。《诉讼费用支付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没有其他收入的;因勇敢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其他需要免交的情形;符合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免交诉讼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免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勇敢或者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赔偿的;5、其他需要免交的情形。
原告: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元及护理费元。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医药费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原告于年月日年患脑梗塞,在xx市人民医院开刀住院,被告是在亲友的劝说下才来看望原告,只是呆了一会儿,也没理会原告就走了。在住院期间,被告一直不露面,根本不尽做子女的义务,更不支付医药费用,现原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照顾自己和原告.原告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以及饮食起居都需要专人来照顾,被告从来没有尽到赡养和照料的义务,现原告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元,及住院期间的的医药费元。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民 具状人: 年月日
做好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赡养纠纷固有的特点对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尽量减少对调解工作的不利影响,以期做到提高赡养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切实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案件的调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 2.?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调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但对赡养纠纷而言,往往又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节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 3.强化为民思想,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许多赡养纠纷中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可以到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可以方便当事人,还可以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 4.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不履行赡养义务既可以由法律来调整,同时也受到道德的约束。在调解中,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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