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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解决方法: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针对农转非后土地继承权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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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承包期间,家庭某些成员离去,剩下的人员仍然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本轮承包结束。 你是非农户口,在本轮承包结束后,新一轮的承包中没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你妻子儿女是本村户口,而且是“农业”性质户籍,那么可以申请承包土地。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包头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包头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一,如果仅是一个人因读书将户口迁出,家里还有其他人在农村,这种情况不用担心,他的土地是可以确权的,因为承包期内,不因生老病死或户口迁出而影响承包资格和权利,他的那份土地会与家里其他人的土地一起进行确权。 第二,如果全家人都迁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全家迁到小城镇落户,则保留土地承包权,一样可以确权;二是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土地应交回,当然也不能确权。 第三、如果问题中提到的是宅基地,那么,无论哪种情况,土地都可以确权,除非他放弃宅基地,可以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有偿退出,这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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