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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 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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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6月27日,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7月1日实行。 2007年7月1日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交强险最终普遍实行,期间普遍实行的仍旧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第三者责任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预留交强险赔偿限额就是现实中,往往会出现一部分受害人提起了诉讼,而另一部分受害人未提起诉讼的情形。对于该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应当区分情况,加以对待。 第一、如果尚未起诉的受害人准备起诉的,法院可书面告知尚未起诉的受害人限期起诉,如到期仍未起诉,可视为其自愿“不完全放弃”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范围内之赔偿份额。这里所称的“不完全放弃”,是指如起诉了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等于或大于交强险赔偿限额时,视为尚未起诉的受害人自愿放弃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之赔偿份额,尚未起诉的受害人以后进行起诉时,可直接进行责任划分,由机动车所有人进行赔偿;如果起诉了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小于交强险赔偿限额时,未起诉的受害人仍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最高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起诉了的受害者后的余下部分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在进行责任划分后由机动车所有人进行赔偿。第二、如果未起诉受害者明确表示不予起诉的,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仍视其为“不完全放弃”,法院可按照第一种情形处理。
有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护理费包括在内,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有没有交通专业律师代理,赔偿及责任承担差别很大,一起事故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二次手术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精神抚慰金等数额合理合法计算,有双方当事人、司机、车主、单位、保险公司等诸多主体,利益冲突各不相同,赔偿结果千差万别,万请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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