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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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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只能转让股份。但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投资热情,新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 《公司法》第75条规定,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相应决议投反对票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例外情形包括: (一)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而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如下: 1、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未向股东分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继续运营公司。
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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