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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的,婚前共同按揭或者婚后共同出资或者偿还贷款的,婚后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办理房产证的,属于一方个人婚...
看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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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释(三)》的新规定按新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二)《婚姻法解释(三)》的新规定首次明确了个人按揭购房的归属问题按照这个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部分贷款未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这样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婚前个人按揭购房的归属问题。二、婚前按揭房分配后应补偿吗?既然《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按揭房子归属一方所有了,那么另一方是不是就得不到任何利益呢?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下面本文为您具体分析:(一)另一方可以得到的款项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另一方还是可以得到以下的款项的: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款项的一半。这笔款项具体是指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这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2、房屋增值款项的一部分。房屋增值款项属于财产的自然增值,这部分增值的分配是与个人具体还贷的数目成比例的。 3、另外法律还规定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前按揭房的归属对于该类房产的归属,首先强调尊重当事人双方的选择。因此,建议在婚前或者时双方应该通过协议明确房产产权的归属问题,或者在房产归属一方的情况下,针对另一方的补偿方法。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上述规定确定了“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原则,同时要求取得产权一方根据还贷情况给与另一方补偿。
看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财产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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