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正规品牌店吗,如果是的话,七天是可以退换的,如果是那种外贸小店,是只能调换的,这个要看你们之间具体协商的,不能一概而论。扩展资料: 消费者退货权消费者退货权的定义消费者退货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在法定的合理期限内适用商品并无条件提出退货要求,而经营者应当无条件予以退货的权利。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延伸,原因在于消费者没有机会检验商品,加之交易的内容没有充分公开会造成消费者意思表示不完全,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保护而提供的一种特别途径和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41人已浏览
1,604人已浏览
747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