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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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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交通责任认定标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无责任。
(1)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但对另一方的范围没有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员、乘客或行人,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行为与交通密切相关的其他人。(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辆在单位管辖范围内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有一定公共交通的场所。此外,在哪里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事故进行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和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3)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有一方的车辆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4)事故当事故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驾驶或者行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过程中不构成一定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的一方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已经开始了废止程序,但是明年1月1日是否可以完成废止程序,现在还不确定,如果可以废止,那么交通事故适用新标准。 如果届时交通事故标准没有完成废止工作,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标准继续使用。因为道标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比新标准的法律效力高。 每个新标准的出台,新旧标准的衔接,相关部门都会给出具体的解释,到时候肯定会有。一般来说,按照民事诉讼的原则,标准的使用应该是从新、从高。也就是说,那个评的级别高用哪个;如果级别一样的,优先使用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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