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
离婚财产纠纷处理原则如下: 1、适用离婚时夫妻共同的各项原则。 2、对财产分割协议从宽审查的原则。 3、尊重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原则。 《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财产纠纷案判决的原则是保护没有过错的一方,一般情况下,离婚夫妻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情况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特殊处理。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离婚案件要是涉及到财产的话,则一般就会根据涉案财产的金额收取诉讼费,而这个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预交,但最后往往是由败诉方承担
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