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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构成什么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而定是否判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
取保侯审算不上有期徒刑。 1、取保侯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的一种刑事强制执行措施,不是一种刑事处分。 2、有期徒刑是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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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 (2000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7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高法〔1999〕第151号《关于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时间如何表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年××月××日(羁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
1、被取保候审,如果经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且需要受到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那么还会判刑。保释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要看具体构成什么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而定是否判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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