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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刑事申诉的呢。第一、要写明聘请什么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者是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的自诉状。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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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刑事申诉的呢。第一、要写明聘请什么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者是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呢无需在授权书当中写明。第二、写明授权的这个权利的期限,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为止,这个授权书是有效的,这个要写清楚。第三、是这个授权书的尾部。那么一般来讲呢要有委托人签名,并且呢注明呢这个委托的时间,签署的地点,委托书呢一般来讲呢是一式三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还有呢这个司法机关一份。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址(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自诉人:代书人:年月日
一、自诉案件是指哪些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所谓被害人享有刑事自诉权,是指应由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其符合法定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范本 刑事自诉案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所律师为案件的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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