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方违约,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如协商不成,一方不同意解除,则合同继续履行。 具体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一)当事人协商解除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协商解除。 2、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情形具体如下: 1、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使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不适用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所谓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指债务的性质不宜强制履行,比如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够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在性质上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保全的。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