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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的数额过高的时候,乙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要结合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不可以。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合同尚未履行,只有合同开始履行后才有适用违约金的可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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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意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同意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按实际情况,守约方不能既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又承担违约金。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根据法律推理理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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