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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1)公司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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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要看你们公司与国企公司的合同怎么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你们在转让股份时,双方都没有优先购买权的,则无优先购买权;2、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则你们公司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国企公司在转让股权时必须招拍挂,你们公司如认可招拍挂最后确认的那个成交价,则你们公司相对其他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可以回购国有股,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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