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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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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每次发生医疗事故,都会出现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因此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事故损害后果、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引起的。(赔偿所有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主要是由医疗过失引起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所有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的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全部赔偿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仍有同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50%。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原意是主要原因或重要原因,但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似乎以原因力为主要依据,需要这样表述。
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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