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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任何一方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因其他原因拒绝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3、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否则,被许可人有权暂停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5、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区域内不得与被许可人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使用。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非独家商标使用许可证的,许可人不仅享有其商标使用权,还可以向任何第三方颁发同样的非独家商标使用许可证。7、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允许其他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除非商标所有人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明确授权。8、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方式不起作用的,最终通过诉讼解决。9、通过诉讼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商标转让人。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合并计算其建筑的成本,该土地使用权而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 (二)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该楼盘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该楼盘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 (三)企业外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钱款中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以及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一般应该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去支付。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四)如果确实无法在该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分摊; (五)如果是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买卖的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中,一般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六)如果是该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出租的就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一般用其他业务成本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七)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无形资产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并且是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应该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一般用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的确很长,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变得非常有限;同时,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时候需要遵循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原则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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