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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写的非农业人口就不算农村居民。户口所在地在农村并居住在农村也跟农业户口享受的待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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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是有的: 1、当事人的户口在当地,并且是农业户口的,就是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享受该集体的相应待遇; 2、如果当地的相关负责人不让当事人享受该待遇的,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属于“非农业”居民的性质的,不属于户口所在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参与该集体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居民家庭户口只是户口分类,不能判断是农业还是非农业。目前,户口簿的类型分为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一般情况下,公民有固定财产时办理的户口簿是家庭户口,没有具体财产将户口挂在公司或派出所时,公民属于集体户口,户口簿的分类不能显示公民的具体户口性质。由于各地区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同样分类为居民户口的,公民户口性质查询要求公民携带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携带相关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要求户籍部门查询,户籍部门人员会通过查询公民户籍底册查询公民最原始的户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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