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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自动化行业上市公司标准如下: 上市公司(Thelisted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规定公租房弃租标准如下: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弃选问题的规定,选房家庭排序到位选房时,如有对应面积房源可选而未选定住房,或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根据市民所述情况,其因无对应面积房源可选而未选定住房,不计算弃选次数。
公司申请在香港主板上市的条件: 1.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 2.新申请人必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3年的营业记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3.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4.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1)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任何时候均须有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 (2)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须有不少于3名的股东,而股东数目最少为100名。 5新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市场交易投结算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在其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 以上只概述香港交易所对上市申请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发行人及一些内地发行人申请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详情请参阅《证券上市规则》,并以《证券上市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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