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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继续干即可。强行解除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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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的劳动合同在孕期到期怎么办回答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法律意见】合同至少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期满,除具有法定劳动者提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外,公司不需要不违法。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除《》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公司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是否续约,是公司自主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约的,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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