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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田的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
主要看承包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程序大致如下,先是经过村里面讨论,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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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机动地是属于集体的,也算是集体土地。机动地主要是用于在特殊情况下对没有土地的农民进行个别的土地调整的。农村机动地是一些地方在实施土地承包过程中为解决人地矛盾,减少承包地调整次数保留的,不实行家庭承包,而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经营或者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章第六十三条,对预留机动地做了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本法实施前已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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