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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3年6个月的,从理论上来讲,去监狱最多可减刑1年9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现在减刑要根据积分情况确定,正常情况要结合看守所的改造表现,以及监狱的表现结合起来,需要到年底可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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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5个月,宣判半个月了,能去看守所见人。《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对于余刑不满3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其余都要送监狱或者执行拘役的公安机关。2012年刑诉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看守所6个月是否算坐过牢,要看是否构成犯罪。逮捕6个月一般算超期羁押,但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逮捕6个月则不算超期羁押。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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