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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案件复杂程度,还有一些特殊标准,比如是否需要补充侦查,调取其他证据等等。总之这是没有硬规定的,由法官根据情况决定。大多数都是按照标准上班时...
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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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根据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1、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2、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是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被告在收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本院院长批准;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争议不大的。
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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