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三、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
口头遗嘱的订立是最简单的,在紧急情况下对相关事项的一个交代,因为容易纂改的原因,口头遗嘱失效的情形也很简单,只要危急情况解除后,具备采用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公证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草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9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