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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
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数额和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事项,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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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0.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101.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按照拍卖法第一章第一条,你作为拍卖活动的相关当事人,政府没有对你的竞拍失败的造成损失作出相应的处理补偿方案,工作不到位,拍卖活动对原承租方的利益造成了切实损害,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 拍租是种另类的拍卖行为,其实他不适合拍卖法:因为他出让的是房屋的使用权,不涉及财产权利的转让,不是买卖行为,房屋出租不适用拍卖的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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